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0-29点击数:
2019级各班:
根据《我校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学院即将开展2019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即日起至11月5日13:00,非浙江省生源学生(华侨港澳台、新疆、西藏学籍及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意愿。填报方法参看附件指导。相关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规定时间内可随时修改意愿,填报截止后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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