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大类招生培养模式改革,贯彻“宽口径、厚基础、强应用、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根据《我校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我校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类分流时间
学院大类分流时间为第一学期结束前。第十周,公布学生综合成绩和排名以及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学生填报大类分流志愿,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一周,分流结果公示与确认。
二、大类分流程序
1. 学院公示参与分流学生的综合成绩及排名,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综合成绩包括高考科目中的数学、英语成绩以及第一学期《程序设计基础》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其中高考数学、英语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17.5%,《程序设计基础》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5%。不同省份的高考成绩按照学校统一的大类分流高考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折算。成绩计算和排名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问题可向教学办公室反馈。
2. 志愿填报及分流。学生登录大类分流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大类分流志愿。志愿填报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打印,学生签名确认。学院依照遵循志愿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和学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将学生依次分流至各专业。
3. 学院公示并确认分流结果。大类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分流结果制表打印,学生签名确认。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 成功分流的学生第一学期末按照分流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第二学期编入相应专业班级学习。
5. 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按学校大类分流相关要求进行分流。
我校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