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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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我校“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3-05-31点击数:

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我校、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23年我校“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泰隆之星”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专业不限,以财经大类专业优先。此次评选面向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1级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16名,奖金为5000元/人。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30%;

(2)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3)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4)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5)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6)优先考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5月)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

4、申请学生将《附件1:“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以“班级 姓名”方式命名,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各类荣誉和奖项证明材料(每项材料以获奖日期+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如“202110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xzxb504@163.com,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5、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二)复审(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三)决赛(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名额分配

各学院初评名额分配表如下:

学院

奖学金初评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

3

金融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2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2

经济学院

3

法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数据科学学院

2

人文与传播学院

1

研究生院

5

合  计

28


六、专属福利

(一)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当年超级实习生项目招聘的二面直通卡;

(二)奖学金获奖者可直接进入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表现优异可获得获得泰隆银行次年校园招聘“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三)奖学金获奖者可获得泰隆银行次年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评选环节直接授予);

(四)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泰隆之星”专属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五)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推荐,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利好资讯共享等。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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