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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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学院第十一届“财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来源: 作者:分团委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4-26点击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挖掘身边的榜样人物,树立典型和榜样,发挥优秀青年的导向作用,引领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团委特举办浙江财经学院“财院之星——第十一届财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青年教职工

、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大的成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青年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至少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并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励志勤学、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参评青年教职工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一定成绩,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三步进行:

1.各分团委(团总支)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择优向评选组委会推荐“财院十佳青年”候选人。各学院分团委可以根据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励志勤学类、文体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各推荐1名学生。教工团总支可以推荐4人。

2.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20正式候选人,对已确定的候选人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介绍,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

3.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事迹介绍(一般由本人演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根据综合得票高低确定本届“财院十佳青年”获得者。

五、组织实施

1、自接到通知后,各分团委(团总支)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中受教育;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是本学院或本部门成绩最优异、工作最突出的优秀青年;

3、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分团委(团总支)进行认真考察,征求党总支同意后上报;

4、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为(要求全部有电子版本):(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工作、学习成绩,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另准备形象清晰的照片一张,反映个人风格简况一份(100字左右);

5、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稿发送至tuanwei@zufe.edu.cn)需于5月5日前交于分团委办公室(学院楼504),联系人:周宇,8755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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