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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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省大学生摄影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4-06-0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为推动我校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讴歌“美丽中国” 、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经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45月至6月举办我校第二届大学摄影竞赛(暨省竞赛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本届竞赛主题为“乡村城市”。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竞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单幅作品每幅为1件、组照每组为1件,下同);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件。

三、参赛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为我校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上不得出现学院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和边框,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纪实摄影作品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参赛表中注明并在投稿时提供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图像文件。

3、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4、比赛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大组;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的其他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四、比赛内容与规则

1、大赛内容

竞赛分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3个类别。

纪实摄影作品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时装、建筑、交通工具、家电等各类商业题材,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

2、比赛规则

竞赛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需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赛,JPEGTIIF格式,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所在单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序号”。纪实类数码照片需提交原始图像电子文档。组照每组4幅~10幅,文件名需编写顺序号。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作品说明。并提交由作者本人签名的竞赛报名表。

五、组织机构

主办:校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承办:艺术学院

竞赛办公室设在艺术学院

六、竞赛程序:

1竞赛报名

参赛学生需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稿文件,在630日之前传至zufezxc@163.com邮箱,并且标题注明“参赛”字样;或者提交艺术学院(7号学院楼)529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557413  

E-mail: zufezxc@163.com

2.比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20145月,发布竞赛信息,组织竞赛宣传

2014630日,截稿

20149月初,公示获奖名单,并选送获奖作品参加省竞赛

 

 

五、奖项设置

根据评审结果,按作品类别,分别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按照《我校大学生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管理颁发》予以不等的竞赛奖励和创新学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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